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第五章基地管理第三十六条863计划统筹考虑项目、人才和基地建设,在通过项目(课题)对创新人才和团队持续支持的同时,形成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863计划研究开发基地
863计划研究开发基地是承担863计划研发任务中取得突出成绩、拥有优秀创新团队和较强研发实力的单位
第三十七条在计划实施过程中,通过项目(课题)对863计划研究开发基地优先和持续支持,凝聚和培养一批高水平的研究开发人才队伍,形成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机制,实现研究开发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共享,为中国高技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第三十八条联办负责组织基地的认定工作
在领域办推荐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组织申报的基础上,联办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基地的认定建议,报组织实施部门批准
第三十九条基地实行期限制,进行动态管理
联办组织对基地的评估和考核工作
组织实施部门根据评估和考核结果,对基地进行动态调整
联办负责基地的综合管理和协调,并委托部门或地方对基地进行具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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