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责调整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责调整(一)划入的职责

将原市卫生局的职责和原市人口计生委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职责划入市卫生计生委

(二)划出的职责

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划给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大改革力度,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2.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生育政策,加强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加强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3.推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在政策法规、资源配置、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监督管理方面的融合

加强综合监督执法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工作

4.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5.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卫生事业均衡发展;按照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要求,强化对北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的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加强卫生发展规划、资格准入、规范标准、服务监管等行业管理;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培养

6.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健康促进、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

7.强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职责,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健全完善康复、护理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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