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

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一)时间和进度2017年7月启动并组织申报,8-9月组织遴选评审;2017至2018年进行阶段性建设,到2020年全面建设完成

 (二)范围和条件申报院校应为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并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综合办学实力强、人才培养质量高、社会服务能力突出、社会认可度高;有3届以上毕业生且近3年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学校在四川省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中项目立项较多(原则上立项项目不少于3类),且推进效果好

2017年纳入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十三五”规划升本项目的高职院校不参与建设计划;尚未接受人才培养评估的院校不参与建设计划

近3年内经查实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院校不得申报:1.基本办学条件指标有一项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规定的限制招生要求;2.有校园不稳定事件,并已造成较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3.有国家或省级项目验收未通过的;4.有其他严重办学违规和不诚信行为的

 (三)申报和遴选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综合比较申报院校现有办学条件、优势特色、发展潜力等因素,实行公平竞争、择优遴选

学校按程序自主申报后,教育厅将对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视情况需要进行实地考察

立项建设院校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教育厅批准后公布确定

 (四)考核和验收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强化目标导向和过程管理,实行优胜劣汰的建设机制

建设期间,通过年度绩效考核、阶段性检查、项目验收,对立项建设院校实行动态管理,对建设工作推进不力的终止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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