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解释股东为达到所持股权价值的最大化,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下,实行的股权激励
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下,代表股东与以经营者为首的激励对象签订协议,当激励对象完成一定的业绩目标或因为业绩增长、公司股价有一定程度上涨,公司以一定优惠的价格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或授予其一定价格在有效期内购买公司股票,从而使其获得一定利益,促进激励对象为股东利益最大化努力
原公司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该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该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再加上证监会对发行股份要求比较严格,因此,中国一直缺乏实行股权激励的法律、政策环境
2005年以来,为配合股权分置改革,证监会推出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并且2005年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公司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将股份奖励给该公司职工等情况下可以收购公司股份,这为公司进行股权激励提供了政策、法律环境
截止2008年底,30余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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