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认知语言学研究会组织

中国认知语言学研究会组织第十六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

第十七条: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原则上每两年举行一次

会议的任务如下:(一)总结上一届理事会的工作;(二)提出下届理事会的工作计划;(三)表彰先进和评选优秀论文;(四)进行学术交流;(五)选举产生新的研究会理事会;(六)修改研究会章程

第十八条:理事会是研究会的领导机构,由理事组成

理事会成员是会员代言人,由会员代表选举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四年,可以连选连任

理事会成员起码具备高级职称,并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有论文

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职权

第十九条: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全体会议产生

常务理事会负责选举产生一名会长,副会长若干名

常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秘书长、副秘书长由会长提名, 经常务理事会通过任命

为了有利于研究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理事会可以聘请有关的社会知名人士、学术权威担任学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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