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斌社会任职时间职务1998年1月—2003年1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2000年1月—2002年5月九三学社河北省第四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02年5月—2007年5月九三学社河北省第五届委员会主任委员 2002年12月—2007年12月九三学社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 2003年1月—2008年1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第九届委员会副主席 2003年3月—2008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2007年5月—2012年4月九三学社河北省第六届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0年12月—2012年12月九三学社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十二届四中全会增补) 、监督委员会委员2008年1月—2013年1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 2008年3月—2013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2012年12月—2017年12月九三学社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 、监督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3年3月—2018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7年12月—九三学社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 2018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8年11月—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0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 2022年12月九三学社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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