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瑰担任宰相706年(神龙二年)

苏瑰担任宰相706年(神龙二年),苏瑰进拜侍中,封淮阳县子,并充任西京留守

当时,术士郑普思在雍岐地区召聚党羽,密谋作乱,被苏瑰逮捕下狱

郑普思之妻第五氏深受韦皇后宠信,能随意出入禁宫

唐中宗特意下诏,命苏瑰释放郑普思

苏瑰不肯,再三进言,左仆射魏元忠也上表劝谏,郑普思最终被流放儋州(在今海南)

不久,苏瑰改任吏部尚书,进封淮阳县侯

 709年(景龙三年),苏瑰改任右仆射、同中书门下三品,进封许国公

不久,唐中宗打算到南郊祭天

国子祭酒祝钦明受韦皇后指使,上表皇帝,建议由皇后担任亚献、安乐公主担任终献

苏瑰认为此举不合礼制,在皇帝面前指责祝钦明

唐中宗虽知苏瑰所言有理,但最终还是同意了祝钦明的奏请

同年六月,苏瑰与唐休璟一同监修国史

 710年(景龙四年),韦皇后为篡夺皇位,毒死唐中宗

上官婉儿与太平公主起草遗诏,却让韦皇后临朝摄政,命相王李旦以太尉之职辅政

苏瑰与宰相韦安石、韦巨源、萧至忠、宗楚客、韦温等人被召入禁中,商议后事

宗楚客是韦氏党羽,道:“自古叔嫂不通问,太后临朝,相王不宜辅政

”苏瑰正色道:“遗诏乃先帝之意,岂能随意更改?”宗楚客大怒

最终,李旦被削去辅政之责,苏瑰则称病不肯上朝

不久,韦氏被诛,李旦继位,是为唐睿宗,进拜苏瑰为尚书左仆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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