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之俊炙手可热顺治十年(1653年)

金之俊炙手可热顺治十年(1653年),调任为左都御史

上疏说:“审查犯罪之人,一定要按照法律行事,不宜将所有的人都牵连进去,导致无辜之人受连

”又上疏说:“各省的提学,按照常例应该是佥事道分别派遣

畿辅为首善之区,江南人才都汇集于此,这里的提学请在翰林官员之中挑选

”他的建议清廷都听取了

不久迁移为吏部尚书,被授为国史院大学士

 顺治十二年(1655年),金之俊病重乞求告老还乡,顺治帝不允许,并且派画工去他的府邸画像

 顺治十三年(1656年),对诸大臣曰:“君臣之义,终始相维

你们今后不要总念着因年老而退休

你们忍心舍朕而去吗,朕又怎么忍心让你们告老还乡呢?去年金之俊的病非常重,朕遣人去给他画像

念他已老,惟恐不能再见了,所以不胜眷恋

朕所选拔的人,真想要和他们白首相依,实在不忍心分离啊!”金之俊哭泣而谢

 顺治十五年(1658年),改为中和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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