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之俊晚年时期顺治十六年(1659年)

金之俊晚年时期顺治十六年(1659年),清廷下诏为崇祯帝立碑,命金之俊撰文

不久加太保兼太子太师,再次请求回乡

顺治十七年(1660年),亲自上书祈求回乡,顺治帝下诏婉言将他召回,金之俊未至,加太傅

 顺治十八年(1661年),又改为秘书院大学士

金之俊自归后,屡以衰老乞休,康熙元年(1662年),清廷才准许他致仕

 金之俊家居,有为匿名帖榜其门以谤之者,之俊白总督郎廷佐穷治之,牵累不决

事闻,上不直所为,以律禁收审匿名帖,镌廷佐二级,之俊削太傅衔

康熙九年,卒,谥文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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