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廷铨人物生平明崇祯十三年(1640)进士

孙廷铨人物生平明崇祯十三年(1640)进士,任永平推官

顺治元年(1644),降清,授天津推官

顺治二年(1645),以巡抚雷兴荐,擢吏部主事

顺治三年(1646),充陕西正考官

历任考功司郎中

与卫周祚同官文选司,有声于时

顺治七年(1650),任太常寺少卿

顺治八年(1651),任左通政

顺治十年(1653),擢户部侍郎

以大学士洪承畴荐,与卫周祚等三人召对

寻坐附和吏部尚书陈名夏事,罚俸,论告归

顺治十二年(1655),还朝,改兵部侍郎,擢兵部尚书

顺治十三年(1656),调户部尚书

孙廷铨以岁会无总录,无以剂盈绌之宜,殚心综覈,钱穀旧隶诸部者,各还所司,条贯釐然

岁会之成自此始

御史侯于唐弹劾孙廷铨,被顺治帝斥责

顺治十四年(1657),疏言:“山东、河南荒田,请招民垦辟

其已熟者,清釐赋额,无使隐漏

”上从其言

主顺治十五年(1658),调吏部尚书,加太子太保

顺治十六年(1659),谕奖其勤劳,加少保

孙廷铨疏请复学道升补旧制,下所司集议,如孙廷铨请

时吏部铨除,一事数例,吏胥因缘为奸

给事中杨雍建、胡尔恺、黏本盛、孙际昌、王启祚,御史许劭昕,交章发其弊,且劾孙廷铨因循为所蔽,夺加衔,罚俸

顺治十七年(1660),疏言:“新辟边疆员缺,督抚委用,即予实授,与部选之员,一体迁转

莅事未久,辄移内地,请定为试署二年,乃予实授

”又言:“司道不宜轻易,非大计处分及贪酷被纠者,遇降革,仍留任

”皆从之

又因旱,疏请宽考成,兴屯政

上命兵部议屯政,而询廷铨请宽考成议中有云“积资累荐,弃以一眚”语,何所指?廷铨言:“积疲州县,久累人材,宜稍宽减观后效,非为处分人员求免

”顺治帝驾崩,二十七日制满

孙廷铨发议尊皇太后为太皇太后,上所生母为皇太后,率九卿上请举大礼疏

及议大行皇帝谥号,孙廷铨曰:“大行皇帝龙兴中土,混一六合,功业同於开创

宜谥为高皇帝

众皆和之,而辅臣鳌拜持异议,遂定谥章皇帝

时太祖谥武皇帝,故孙廷铨议如是

时论颇归之

康熙二年(1663),拜秘书院大学士

奉职勤慎,终岁未尝休沐

康熙三年(1664),以父母年老,解职归养,闭户卻扫,不与外事

康熙十三年(1674),卒于家,年六十二岁,谥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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