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廷铨人物生平明崇祯十三年(1640)进士,任永平推官
顺治元年(1644),降清,授天津推官
顺治二年(1645),以巡抚雷兴荐,擢吏部主事
顺治三年(1646),充陕西正考官
历任考功司郎中
与卫周祚同官文选司,有声于时
顺治七年(1650),任太常寺少卿
顺治八年(1651),任左通政
顺治十年(1653),擢户部侍郎
以大学士洪承畴荐,与卫周祚等三人召对
寻坐附和吏部尚书陈名夏事,罚俸,论告归
顺治十二年(1655),还朝,改兵部侍郎,擢兵部尚书
顺治十三年(1656),调户部尚书
孙廷铨以岁会无总录,无以剂盈绌之宜,殚心综覈,钱穀旧隶诸部者,各还所司,条贯釐然
岁会之成自此始
御史侯于唐弹劾孙廷铨,被顺治帝斥责
顺治十四年(1657),疏言:“山东、河南荒田,请招民垦辟
其已熟者,清釐赋额,无使隐漏
”上从其言
主顺治十五年(1658),调吏部尚书,加太子太保
顺治十六年(1659),谕奖其勤劳,加少保
孙廷铨疏请复学道升补旧制,下所司集议,如孙廷铨请
时吏部铨除,一事数例,吏胥因缘为奸
给事中杨雍建、胡尔恺、黏本盛、孙际昌、王启祚,御史许劭昕,交章发其弊,且劾孙廷铨因循为所蔽,夺加衔,罚俸
顺治十七年(1660),疏言:“新辟边疆员缺,督抚委用,即予实授,与部选之员,一体迁转
莅事未久,辄移内地,请定为试署二年,乃予实授
”又言:“司道不宜轻易,非大计处分及贪酷被纠者,遇降革,仍留任
”皆从之
又因旱,疏请宽考成,兴屯政
上命兵部议屯政,而询廷铨请宽考成议中有云“积资累荐,弃以一眚”语,何所指?廷铨言:“积疲州县,久累人材,宜稍宽减观后效,非为处分人员求免
”顺治帝驾崩,二十七日制满
孙廷铨发议尊皇太后为太皇太后,上所生母为皇太后,率九卿上请举大礼疏
及议大行皇帝谥号,孙廷铨曰:“大行皇帝龙兴中土,混一六合,功业同於开创
宜谥为高皇帝
众皆和之,而辅臣鳌拜持异议,遂定谥章皇帝
时太祖谥武皇帝,故孙廷铨议如是
时论颇归之
康熙二年(1663),拜秘书院大学士
奉职勤慎,终岁未尝休沐
康熙三年(1664),以父母年老,解职归养,闭户卻扫,不与外事
康熙十三年(1674),卒于家,年六十二岁,谥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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