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汉军事建议康熙元年,乞假归
三年,补贵州道御史
四年,疏言:“兵部议裁山西、陕西、河南等处兵额,三营裁一营
遇裁之兵,挟久练之技,处坐困之时,穷无所归,遂为贼盗
请谕总督、提督诸臣,察已裁之兵,如弓马娴熟、膂力精强,仍收入伍
自后老弱必斥,逃亡不补
所渐去者疲卒,不虑其为非;所招回者劲兵,可资其实用
”下部议,令各营汰去老弱,其年力精壮者仍留充伍
又疏言:“吏部於往日曾行之事,率皆援以为例,惟意所彼此,莫穷其弊
请敕部以上所裁定及有旨著为例者,汇为一册,敬谨遵守,馀仍循旧章
”得旨,如所请
七年,命巡视京、通仓,还掌山东道事,得旨内升,回籍待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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