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鹏翮偶得圣眷康熙十二年(1673年)

张鹏翮偶得圣眷康熙十二年(1673年),二十五岁的张鹏翮出任刑部福建司主事,随后出任律例馆、会典馆纂修官

京察时,张鹏翮考核为一等,于是他很快改任刑部山西司员外郎

 他积极审理案件,肃清冤案疑狱,不避权贵,秉公持正,众人敬畏

 康熙十四年(1675年),张鹏翮出任顺天府(今北京地区)乡试同考官(副考官)

回朝后,康熙帝在懋勤殿亲自破格召见张鹏翮,享受非常高的待遇

 同年,张鹏翮奉旨学习满文

满文的学习,为其官场生涯的发展,拓宽了渠道和领域

之后张鹏翮随领侍卫内大臣索额图与俄罗斯谈判,其重要原因就是精通满文

 康熙十八年(1679年),张鹏翮担任会试提调官、殿试执事官、廷试贡士阅卷官

次年,康熙帝再度召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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