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馥还金闾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秋七月

李天馥还金闾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秋七月,永城县十里堡农民谢应明在村头捡到一个褡裢,内有黄金六百两

他循着马蹄印紧急追赶,终于赶上并将黄金与褡裢亲手交还失主

原来失主是位秀才,在十里堡村口小憩,不小心将褡裢遗失

此刻他正万分焦急,不想谢应明却及时奉上

那位秀才感激涕零,要拿出一半黄金酬谢,可谢应明坚决不受

时任内阁学士的李天馥闻知此事,深为嘉许,奏请朝廷赐予金帛,旌其乡曰“还金闾”,并于康熙三十年(1691年)立碑

碑面正楷阴刻:“经筵讲官吏部尚书李天馥康熙三十年岁次辛未孟冬谷旦为耆民谢应明立”,中间是“还金闾”三大字,碑楼檐下一横碑,小楷阴刻:“永邑东谢公应明,好善人也

康熙庚午秋七月拾遗金六百两,尽还失主

失主分半酬之,谢公一毫莫受

大学士李文定公闻其事,锡金帛,旌其乡曰还金闾

”此碑至今仍存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