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斯蒂格勒主要学术贡献研究公共管制政策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期开始,斯蒂格勒就对一些公共管制政策进行研究,诸如:各州的公用事业委员会对电价的管制、证券管理委员会对发行新股的管制以及反托拉斯法等
斯蒂格勒之所以会从事这方面的研究,是因为斯蒂格勒对经济学界普遍的做法——把法律条文视同实务运作——深表怀疑
斯蒂格勒的研究发现常常颇令人诧异:电力事业的管制并没有帮助到家庭用户;而对发行新股的管理,也并没有帮助到购买这些股票的孤儿寡妇
提出问题斯蒂格勒直到很晚才提出了一个最明显的问题:为什么会有公共管制?斯蒂格勒尝试从不同团体的成本效益来看问题
这样的分析法,显然和主流的政治学研究方法不符
后者认为,引进管制政策,只是单纯地表示立法当局回应高涨的公众需求,以保障公共利益
而追溯公共需求的起源、则是因为某种社会之恶的存在与滋长,导致力主改革的人士希望唤起社会大众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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