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纳德哈里法与经济学

罗纳德·哈里·科斯法与经济学罗纳德·哈里·科斯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经济学家兼法学家

1960年,《社会成本问题》的发表标志着现代法与经济学的诞生

在《社会成本问题》之后,法律与经济学事实上已经逐渐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是运用经济学分析法律,即法律的经济学分析,强调经济分析对于法律研究的重要性;另一部分则是罗纳德·哈里·科斯一直所坚持的新制度经济学中有关法律对经济系统运行影响的研究,着重于制度的重要性

罗纳德·哈里·科斯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两个部分将会彼此分离,逐渐地变成不同专业领域

罗纳德·哈里·科斯斯获得的是诺贝尔经济学奖,但他的影响似乎更多的是在法学领域中而不是经济学中

据《社会科学引证索引》记载,在1976年至1990年间对罗纳德·哈里·科斯整个著述引用数最多的是在法学杂志,而不是在经济学杂志中

在《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罗纳德·哈里·科斯将交易成本的概念与法律制度这一最为广泛的社会制度的选择相联系,分析了法律规则对资源配置的影响

由于个人所具有的权利是由法律规则所决定的,法院实际上做的是有关经济问题的判决,法律规则对经济体系的运作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并决定各种资源如何配置有效

科斯定理的引申解释就是:不同的法律框架对交易成本的大小影响不同,从而有不同的资源配置效果

因此,法律制度的选择与设计同样要考虑其经济的总效果

这些思想融入法律问题研究中,为经济分析法学奠定了基础

从这个层面上讲,科斯定理奠定了经济分析法学的研究基础

 在法学界,罗纳德·哈里·科斯的思想启发了理查德·波斯纳、罗伯特·考特、托马斯·尤伦等一大批法学家使用经济学方法分析法律,从而创立了影响巨大的经济分析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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