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学学会业务范围(一)

中国光学学会业务范围(一)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及科技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助创新

(二)鼓励并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四)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光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五)推动建立和完善科学研究诚信监督机制,促进科学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

(六)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国家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国家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

(七)举荐科学技术人才,依照有关规定经批准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

(八)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评价,参与技术标准制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证等任务

(九)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发展同国外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十)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一)兴办符合学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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