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相关的逻辑1

科学技术相关的逻辑1.归纳与演绎归纳:从多个个别的事物中获得普遍的规则

例如:黑马、白马,可以归纳为马

演绎:与归纳相反,演绎是从普遍性规则推导出个别性规则

例如:马可以演绎为黑马、白马等

2.分析与综合分析:分析是把事物分解为各个部分、侧面、属性,分别加以研究

是认识事物整体的必要阶段

综合:综合是把事物各个部分、侧面、属性按内在联系有机地统一为整体,以掌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分析与综合是互相渗透和转化的,在分析基础上综合,在综合指导下分析

分析与综合,循环往复,推动认识的深化和发展

事例:在光的研究中,人们分析了光的直线传播、反射、折射,认为光是微粒,人们又分析研究光的干涉、衍射现象和其他一些微粒说不能解释的现象,认为光是波

当人们测出了各种光的波长,提出了光的电磁理论,似乎光就是一种波,一种电磁波

但是,光电效应的发现又是波动说无法解释的,又提出了光子说

当人们把这些方面综合起来以后,一个新的认识产生了:光具有波粒二象性

3.抽象与概括抽象:抽象是从众多的事物中抽取出共同的、本质性的特征,而舍弃其非本质的特征

具体地说,科学抽象就是人们在实践的基础上,对于丰富的感性材料通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加工制作,形成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以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概括:概括是形成概念的一种思维过程和方法

即从思想中把某些具有一些相同属性的事物中抽取出来的本质属性,推广到具有这些属性的一切事物,从而形成关于这类事物的普遍概念

概括是科学发现的重要方法

因为概括是由较小范围的认识上升到较大范围的认识;是由某一领域的认识推广到另一领域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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