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大学堂章程第六章 聘用教习第一节 设总教习一员主持一切教育事宜副总教习二员佐总教习以行教法并分别稽查中外各教习及各学生功课第二节 现在学生额数未定西学教习拟暂聘欧美人六员或四员教授预备科学生日本人四五员教授速成科学生按照所定功课章程办理第三节 同文馆归并办理仍照向例用英法俄德日本五国文教授聘用外国教习五员又医学实业馆聘用外国教习一员第四节 设西学功课监督一员如外国教习有不按照此次所定功课教授者监督得随时查察责成外国教习照章办理第五节 各外国教习之外仍须用中人通西学并各国语言文字者为副教习其员数俟开办时酌定第六节 应用汉文教习若干员按照所定汉文功课教授其员数亦俟开办时定之第七节 各教习如有教课不勤及任意紊乱课程上之规约等事无论中外教习年满与否管学大臣均有辞退之权延聘外国教习时应将此条注明合同之上第八节 学问之与宗教本不相蒙西教习不得在学堂中传习教规第九节 自副总教习以下教课勤惰均由正总教习按照章程严密稽察年终出具考语报明管学大臣查核总教习以下皆受考成于管学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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