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教育发展溯源现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 (1951)规定,实施中等教育的机构为普通中学、业余中学和各类中等专业学习学校
普通中学学制为6年,分初中、高中二级,修业年限各为3年;中等专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2-4年 ;实施工、农 、交通 、技术、卫生、财贸等专业技术教育
此外 ,设中等师范学校 ,学制 3 年,培养小学教师;设技工学校,培养技术工人
教育部发布的《中学暂行规程(章案)》(1952)与政务院发布的《关于改进和发展中学教育的指示》(1954),对中学教育的目的任务作了规定
1963年颁布的《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规定中学教育的任务,是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全面发展的劳动后备力量,为高一级学校培养足够的合格新生
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等教育事业得到不断恢复和发展,并大力进行改革,如改革普通高中的课程 ,将部分普通高中改革为职业技术学校 、 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各行各业举办职业技术学校,积极办好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等等,逐步建立起一个具有自己特色的城乡中等教育体系
近代中国近代中等教育体制的确立,始自1902年清政府管学大臣张百熙所拟《钦定学堂章程 》(壬寅学制) ,规定中学堂4年卒业,附设实业科
1904年1月13日,清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癸卯学制),修改学制,定中学年限为 5 年,科目分为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外国语、历史、地理、算学、博物、理化、法制、理财、图画、体操等12门
1912年中华民国政府改中学堂为中学校,年限改为 4 年,学堂监督改称校长,废读经讲经,增设艺术科等
1922年颁布《学校系统改革令》,实行“新学制”(壬戌学制),规定中学学制6年,分初高二级,各3年
高中分设农、工、商、师范等科,该学制沿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1949年
古代中国历代多行大学、小学两段学制
1897年(光绪二十三年)盛宣怀创办上海南洋公学,在外院(附属小学)之上开办上 、中两院 ,中国才开始有三段办学的组织
1898 年《奏定京师大学堂章程》规定开设大学堂、中学堂、 小学堂,则是中国正式有中学名称之始
欧洲欧洲各国中等学校的渊源较早,古希腊时代已有中小学之别
近代中等教育制度则发端于16世纪欧洲文艺复兴时期
16世纪后,各国先后创设文科中学等类学校,18世纪初开办多为私立的实科学校
19世纪后,西方各国始办各种公立中学,师范学校和职业学校也逐渐发展起来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