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湖沼学会机构设置最高权力机构

中国海洋湖沼学会机构设置最高权力机构中国海洋湖沼学会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制定并修改会费标准;五、决定终止事宜;六、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执行机构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该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三、筹备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四、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除名;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该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学会内部管理制度;十、制定学术活动计划;十一、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下属机构据2018年5月中国海洋湖沼学会官网显示,学会下设24个分会(专业委员会),7个省市地方学会,学术交流、科学普及等4个工作委员会

分会(专业委员会):藻类分会、鱼类分会、水文气象学分会、河口海岸分会、风暴潮及海啸分会、水环境分会、化学分会、生态学分会、地质学分会、海洋遥感专业委员会、介绍甲壳动物学分会、贝类学分会、潮汐分会、药物学分会、计算物理分会、海洋生物技术分会、海洋腐蚀与污损专业委员会、棘皮动物分会、湖泊分会、科技分会等

省市地方分会:上海市海洋湖沼学会、连云港海洋湖沼学会、江苏省海洋湖沼学会、广东海洋湖沼学会、湖北海洋湖沼学会、青岛市海洋湖沼学会、山东省海洋湖沼学会

工作委员会:学术交流工作委员会、出版工作委员会、科普工作委员会、科技咨询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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