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植物保护学会机构设置最高权力机构中国植物保护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或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制订并修改会费标准;(五)决定终止事宜;(六)决定学会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宜
执行机构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三)筹备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四)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除名;(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学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十)审议学会年度工作和财务报告;(十一)履行学会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分支机构据2019年1月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官网显示,学会下设20个分支机构,并与全中国31个省(市、区)植物保护学会建立了业务联系和指导关系
中国植物保护学会专业委员会病虫测报专业委员会生物安全专业委员会植保系统工程专业委员会植保机械与施药技术专业委员会植物抗病虫专业委员会植物化感作用专业委员会生物防治专业委员会科学普及工作委员会鼠害防治专业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园艺病虫害防治专业委员会植保产品推广工作委员会农药学分会生物入侵分会杂草学分会葡萄病虫害防治专业委员会植物检疫学分会热带作物病虫害防治专业委员会植保信息技术专业委员会农药残留与环境安全专业委员会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