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物岩石地球化学学会机构设置最高权力机构

中国矿物岩石地球化学学会机构设置最高权力机构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制定并修改会费标准;(五)决定终止事宜;(六)举办学术活动和进行表彰;(七)决定学会工作方针和任务;(八)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 4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执行机构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和人选;(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分支机构据2019年10月中国矿物岩石地球化学官网显示,学会下设24个专业委员会、3个工作委员会

 中国矿物岩石地球化学学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名录 专业委员会新矿物及矿物命名专业委员会矿物物理矿物结构专业委员会矿物岩石材料专业委员会成因矿物学找矿矿物学专业委员会浆岩专业委员会变质岩专业委员会沉积学专业委员会岩相古地理专业委员会应用地球化学专业委员会矿床地球化学专业委员会火山及地球内部化学专业委员会地幔矿物岩石地球化学专业委员会实验矿物岩石地球化学专业委员会矿物包裹体专业委员会同位素地球化学专业委员会环境地质地球化学专业委员会陨石及天体化学专业委员会岩矿分析测试专业委员会微束分析测试专业委员会环境矿物学专业委员会化学地球动力学专业委员会地表与生物地球化学专业委员会海洋地球化学专业委员会大数据与数学地球科学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侯德封奖评选工作委员会科普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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