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学会组织成员会员定义学会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又分为学生会员、普通会员、高级会员和会士
会员的基本条件:(一)拥护学会的章程;(二)愿意加入学会,积极参加学会活动;(三)在学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水平和影响
具体条件如下:(1)学生会员:研究生、大学本科三年级以上成绩优良的学生
学生会员从学校毕业后即失去学生会员资格
(2)普通会员:已获得工程师、讲师、助理研究员以上职称,或具有相当上述水平的电子信息科技人员
(3)高级会员:已获得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或具有相当上述水平的电子信息科技人员
(4)会士:具有三年以上高级会员会龄,在电子信息科学技术领域中成绩卓著,学术上有较深造诣,或在电子信息科研、生产、教育和管理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5)单位会员:热心参与并积极支持学会工作,具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电子信息科研、生产、教学、服务和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依法成立的有关科技团体
会员义务和权利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学会的活动;(三)获得学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学会《章程》,执行学会的决议;(二)维护学会的合法权益;(三)完成学会交办的工作;(四)向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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