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精神文化宗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团结带领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职责使命,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推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忠于宪法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文明进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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