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组织机构最高权力机构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的最高领导机构为理事会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决定协会工作方针和任务;(二)听取并审议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三)制定或修改协会章程;(四)选举常务理事会
理事会由理事和特邀理事组成,理事和特邀理事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理事会每届任期五年
根据需要可在届内召开全体会议,由常务理事会召集
常务理事会选举主席一人、常务副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任命书记若干人组成书记处
书记处是常务理事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协会日常工作,重大问题提交主席会议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书记处会议由分工确定的书记主持
书记须是协会常务理事,按照各自分工和书记处会议安排履行职责
常务理事会根据需要决定并推举名誉主席
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负责执行理事会决议
常务理事会会议由主席或主席委托的副主席主持,每年举行一次,听取审议书记处的工作报告
主席、副主席缺额时,由常务理事会选举增补
常务理事因故需要更换或增补时,由原推举单位或需要增补的单位举荐,经主席会议同意,常务理事会确认新任常务理事,并免去原常务理事的职务
理事调离推举单位或因故缺额时,由原推举单位推举接替人选,由书记处确认新任理事,并免去原理事的职务
执行机构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办公室是记协机关的综合性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协助书记处对全会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掌握机关的工作动态,提供有关信息;做好机关文秘、财务及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会人事工作和机关的老干部管理工作;对下属单位进行管理与监督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协调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办公室下设秘书处、人事处、老干部处、财务处、综合处
机关党委下设办公室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内设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国内工作部(宣传联络部)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国际联络部新闻培训中心台港澳工作部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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