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民办天一学院计算机协会会长本协会设会长1人(兼协会部长会

四川民办天一学院计算机协会会长本协会设会长1人(兼协会部长会议召集人),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接受指导单位监督

会长任期1年,可连任,在任期内不得兼任其他社团主要负责人

会长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热心学生社团工作,对协会和会员负责;(三)学习成绩优秀;(四)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会长的职权如下:(一)组织部长会议处理协会事务,完成协会各项工作;(二)组织召开会员大会,监督会员大会决议执行情况;(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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