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协会主要职责

中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协会主要职责中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协会主要开展以下业务:(一)开展学术交流、技术交流

协会每两年至少召开一次学术会议或专题研讨会、座谈会、报告会等;(二)开展科技研究及考察

组织承担全国性或地域性的调研课题、科技考察和研究课题;(三)出版科技刊物、专著、科普读物及其他有关科技资料;(四)普及农业生态环保方面的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和经验;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开展科技信息传播;(五)开展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六)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对国家或区域性农业生态环保发展战略、科技政策和重要措施进行决策论证;(七)开展科技咨询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八)接受有关部门委托,承担科技项目的评估、科技成果鉴定以及相关项目论证等;(九)开展民间国际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发展同海外农业生态环保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十)开展表彰奖励活动,推荐人才;(十一)反映广大农业生态环保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十二)承担业务主管部门和会员单位委托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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