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机构设置最高权力机构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大会每5年召开1次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会员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二)选举和罢免协会理事;(三)审议协会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收取标准和办法;(五)决定协会终止事宜;(六)决定协会其他重大事宜
执行机构协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协会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协会理事会每年召开1次会议,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协会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理事会员的吸收和除名;(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七)决定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和解聘;(八)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和人选;(十一)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项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协会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协会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