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奖励1、全国竞赛设立等级奖、单项奖、优秀组织奖和突出贡献奖四大类奖项
等级奖中设立特等奖1 项(可空缺)、一等奖(15%)、二等奖(30%)和三等奖(40%)若干项,单项奖中设立最佳创意奖和最佳制作奖各1项; 参赛高校优秀组织奖30%;秘书处优秀组织奖和突出贡献奖设若干名(可空缺)
2、各省(市、自治区)分区赛可根据本科与大专(高职院校)参赛高校及队数情况,可按本科与大专分开单独设立奖项和确定参加全国竞赛的名额
3、奖杯、奖牌和奖状由竞赛承办高校负责设计制作,奖状一般在竞赛成绩公示结束一周后,连同成绩公布简报和光盘一并寄发各参赛高校
4、全国竞赛等级奖、单项奖由全国竞赛专家委员会根据理论方案、模型制作、现场答辩和加载总成绩评定
5、为表彰对竞赛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竞赛委员会委员、秘书处管理者和指导教师,特设立“突出贡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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