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工程资金支持培训经费标准

家政服务工程资金支持培训经费标准培训经费标准由省级财政会同商务、工会部门,依照本省有关家政服务人员培训标准分档确定,报财政部、商务部、全国总工会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中央财政对家政服务人员培训经费中央财政对家政服务人员培训经费予以全额补助

按照培训大纲在指定机构完成家政服务人员培训并安排就业的,经当地商务、财政、工会部门验收合格,均可享受补贴政策

地方财政补贴力度地方财政可根据财力情况加大对“家政服务工程”有关工作的补贴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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