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月份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月份股指期货合约都有到期日,到期日也即最后交易日,在到期日收市时尚未被平仓的持仓头寸就要进行现金交割,合约月份就是指股指期货合约到期交割时所在的月份

沪深300(2610.898,15.46,0.6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 (遇法定假日顺延),交割日期与最后交易日相同

这里提醒投资者注意两点:第一,最后交易日是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不是月末

第二,投资者在最后交易日前要根据持仓目的,选择是提前平仓还是持有到期交割,切不可像有些投资者买股票长期投资那样买后不管

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合约月份有四个,即当月、下月及随后的两个季月,季月指3月、 6月、 9月、 12月

也就是说,同时有四个合约在交易

比如,在2010年3月2日的沪深300股指期货仿真交易中,就同时有IF1003、 IF1004、 IF1006、 IF1009四个合约在交易,其中: IF1003为当月合约, IF1004为下月合约,IF1006和IF1009为随后的两个季月合约

以 IF1006为例, IF为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代码,10指2010年, 06指到期交割月份为6月份

其余依此类推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

最后交易日及季月合约上市首日的限制幅度为±20%

这里有两点要提醒投资者注意:第一,每日价格的最大波动限制幅度不是固定不变的,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进行调整;第二,计算价格最大波动限制的基准是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不是收盘价

这是因为,沪深300股指期货采用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在该制度下,计算投资者当日盈亏以及交易保证金的依据是结算价,而非收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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