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站工作程序

基站工作程序(1) 已获权运营的移动通信经营者在设置或增设移动通信基站时,要先填写《公用移动通信基站站址认定审批表》

(2) 市委办在十五日内对递交的《公用移动通信基站站址认定审批表》予以答复,同意设置时,核发《公用移动通信基站选址认定书》

(3) 运营单位建站后,即应报环保局申请《电磁辐射环境合格证》

环保局应在三个月试运期内测试,经验收后,核发《电磁辐射环境合格证》

(4) 设台单位凭《公用移动通信基站选址认定书》、《台站技术资料表》、《电磁辐射环境合格证》申办电台执照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