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政策对策建议(一)把握适度的行政力度,多运用市场化手段当前,我国能源政策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政策导向为鼓励节约能源、使用绿色能源
新能源的市场发展前景需要靠企业自我挖掘,过度的行政手段会对企业的正确预期产生干扰
行政式能源市场化政策可适当放松,制定多样化的能源政策,从多个角度发挥其作用
(二)鼓励制定具有地域特色的能源政策国家可出台宏观调控层面的能源政策,如能源价格、能源法律法规等
而对于需要根据地域发展情况、能源分布特色制定的政策,则可由各地区视情况制定,但为避免各地区忽视社会整体福利,国家可以制定能源的原则性条款,如环境保护条款、清洁能源优先发展条款等
(三)构建系统的能源政策体系我国能源政策具有一定被动性,往往是到问题出现时才出台政策,这容易导致能源政策间的不一致
为了促进政府管理部门合作制定能源政策,保持部门间政策的一致,需要构建完整的能源政策体系
随着全球能源需求的不断增加和能源价格的不断上涨,欧盟能源政策的一体化色彩不断加强,推动其新能源政策的因素是供给安全、环境和竞争力
我国构建能源政策体系从根本上说也离不开能源安全、环境、经济发展等三大因素,为保证能源利用的可持续发展,构建能源政策体系需要注意科学合理性
(四)加大能源产学研合作激励力度新能源的推广使用需要成套技术支持,相对于后期投人生产来说,前期的研发投人成本巨大,普通企业无法承受或独自承担
这方面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
如,澳大利亚将清洁能源的开发、研究作为优先项目,政府加大了对清洁能源的研发投入,作为对后续清洁能源项目的支持
我国推广新能源替代传统非绿色能源,除了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激励性政策外,可间接通过前期技术研发支持等政策引导能源发展方向
(五)对能源政策适时进行绩效评估能源政策在一定时期是不变的,但从长期来看是动态发展的
每一时期能源需求和能源供给不同,为调节能源市场,适应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政府政策应作出相应的变化,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相适应
上一时期能源政策效果如何需要进行评估,作为下一时期是否采取这一系列能源政策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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