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考试级别人力资源管理师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分为人力资源管理员(原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原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原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原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凡考核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国家劳动部官方网站网上查询
职业定义: 从事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和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员工关系/劳动关系管理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协调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及计算能力、信息处理能力
鉴定方式: 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采用机考
各科试卷均为客观题
满分140分,成绩皆达84分以上者为合格
考试内容:《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涉及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和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员工关系/劳动关系管理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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