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轴线附加定位轴线7.0.6附加定位轴线的编号,应以分数形式表示,并应按下列规定编写:1 、两根轴线间的附加轴线,应以分母表示前一轴线的编号,分子表示附加轴线的编号,编号宜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写,如2 、1号轴线或A号轴线之前的附加轴线的分母应以01或0A表示,如7.0.8 通用详图中的定位轴线,应只画圆,不注写轴线编号
7.0.9 圆形平面图中定位轴线的编号,其径向轴线宜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从左下角开始,按逆时针顺序编写;其圆周轴线宜用大写拉丁字母表示,从外向内顺序编写(图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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