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摄影金像奖奖项设置和材料要求金像奖设纪实摄影类、艺术摄影类、商业摄影类三个子项,总额不超过20名
评奖周期为两年
1.纪实摄影类(总额不超过9名)——参评者应提供:摄影作品50幅,其中至少包含一组专题作品(20-30幅)
作品必须图文结合,真实反映客观现实;除对原始影像画面进行剪裁外,不得对画面内容进行任何增加或删减;彩色图片可以整体转为黑白图片,但不可对色彩进行局部转变;可以对影调和色彩等进行适度调整,但应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性为准
2.艺术摄影类(总额不超过8名)——参评者应提供:摄影作品30幅
作品旨在表达拍摄者自身的审美理想,对创作题材、形式、风格和技法不作限制
3.商业摄影类(总额不超过3名)——参评者应提供:摄影作品30幅
作品以商品、服务理念或消费方式为表现主体,包括但不局限于广告(含公益广告)、人像、时装、建筑、创意等方面内容,对创作题材、形式、风格和技法不作限制
参评此类的作品,至少须有10幅作品经过实际商业使用(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终身成就奖 --奖励为摄影事业做出重大贡献,并产生重大影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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