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工资评论

标准工资评论据《宁波日报》报道,宁波市组织开展了一次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检查结果表明,虽然企业欠薪情况要比过去少了,但让人感到忧心的是,不少企业把最低工资当成了标准工资,普通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工资偏低

所谓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它是不包括加班工资、有关津贴及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的

国家之所以要求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规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本来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为了让职工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多增加一些收入的,万没想到政府的这一制度善意,被一些唯利是图的资本家“巧妙运用”:最低工资标准当做“标准工资”来执行!仅以宁波为例,该市为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为960元,然而据参加联合执法检查的有关人员透露:“查看一本本员工工资发放单,满目都是‘基本工资960元’,尤其是饭店的普通服务员、洗菜工,超市的收银员、理货员,物业公司的保安、维修工等,月收入有不少处于最低工资水平

”其实这不难理解,既然你《劳动法》规定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工资保障线,那么换句话说只要企业开出的工资等于或高于最低工资保障线,就不算违法

资本家的本性就是唯利是图,能够节省的尽量节省,以最大限度地赚取利润,既然等于最低工资保障线算不上违法,他何必开出高于最低工资保障线的工资呢?既然《劳动法》有空子可钻,不钻白不钻,他为什么不钻?更何况,即使被查出开出的工资低于最低保障线,其处罚也不疼不痒不足以让人畏惧——轻者,被责令补足低于部分,并向员工支付低于工资总额部分200%的补偿;情节严重者,才会给予3万-5万元的罚款

而何谓轻何谓严重,也没有一个量化的标准,人为操作的因素很重,何况,又有多少能被查出呢?说到底,最低工资保障线之所以最后成了“标准工资”,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我们的政策法规本身存在漏洞,让投机者有空可钻

试想一下,如果我们的制度设计更严谨一些,将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都考虑周全,将可能出现的“空子”都事先一一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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