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本标准差合并

样本标准差合并对一个完整的测量过程,其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是通过对各个分项不确定度分别评定而导出的;其中测量重复性是测量过程中必然存在的不确定的分量之一

但在实际工作中,各类计量检定活动中所开展的检定、校准、检验等规范测量工作,其涉及被检(测)件的数量极多,因此不可能采用贝塞尔法来评定每一被检(测)件由于测量重复性引人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

为解决计量检定工作中大量仪表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需要,可直接采用预先评定的结果来评估测量重复性可能引人的不确定度

其方法是取若干样本,每个样本均用贝塞尔法计算出样本的实验标准差,然后将各个实验标准差进行合并(或平均),即为合并样本标准差,最后以合并样本标准差来计算被检(测)仪器引人的不确定度分量

合并样本标准差的基本思想是:对处于统计控制状态下的测量过程,被测量X的单次测量结果 的标准差 可以认为相等

这一思想可以进一步推广到性质相同的不同观测结果

譬如,根据计量检定规程,在某一仪器全量程范围内均匀选取m个检定点,每个点重复测量n(n通常较小,如为2等)次;当对各点n次测量值所计算的实验标准差 没有明显差异时,则可用合并样本标准差的思想方法,评定计算各受检点由测量重复性而引起的不确定度分量,其计算公式如公式下

每个测量点单次测量结果的标准不确定度计算公式为:而每个测量点n次测量平均值的测量结果标准不确定度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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