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标准概念统计标准是统计活动中,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作的统一规定,它以社会经济、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部门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具体地说,这一概念包含以下四个要点:1.统计标准的对象是统计领域中稳定的重复性事物和概念
所谓重复性是指同一事物或概念反复多次地出现
所谓稳定,是指只有当事物或概念具有重复出现的特性并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才有制订统计标准的必要,使统计标准作为今后统计实践的依据,最大限度地提高统计标准的利用效率
2.统计标准产生的客观依据,是社会经济、科学技术的成果和实践经验总结的综合成果
所谓综合,是指对上述成果经过分析、比较、选择、提炼、归纳和概括的过程,使其规范化,能够反映统计事物的规律性
3.统计标准制订的方式是通过充分协商,依据一定的规范格式和程序进行的
如《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是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劳动人事部等有关单位通过充分协商共同制订的
只有通过这种方式制订出来的统计标准,才具有权威性、科学性和适用性,实施起来也较容易
4.统计标准的本质特征是统一
根据标准的概念,在本质上它是“统一规定”,是由主管部门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统计标准包括列入国家标准的统计标准,也包括由统计部门制定的部门统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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