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资管理考勤制度

薪资管理考勤制度1、病假:假期薪资、津贴减半发放,病假半日(含半日)以上扣发当月全部全勤奖金

2、事假:扣发假期薪资、津贴

事假半日以上扣发当月全部全勤奖金

3、旷工:扣发当日薪资、津贴、扣发当月全部全勤奖金

并按规定罚款处分

4、迟到、早退: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当月迟到或早退超过三次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5、新进员工工作未满5个工作日自动辞职者,不予结算工资

6、连续旷工3日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日(含3日)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不予结算当月工资

7、未按规定提前申办离职手续,减扣薪资,具体见《用工管理规定》

薪资计算:(1)应付基本薪资 = 工作日数 * 基本薪资 / 26

(病假、事假、公假等按规定计算)(2)津贴:各项津贴按上班日数计算

(3)奖金、提成:见上述条款规定

(4)应补款项

(5)应扣款项

(6)其他

调薪:1、试用期调薪:员工试用并考核合格后,如试用期满在15日(含15日)以前者,当月工资按调整后工资执行;如试用期满在15日(不含15日)以后者,工资于次月予以调整

2、岗位异动调薪:(1)升迁调薪:在升迁次月予以调薪,主要调整岗位职能等级薪资

(2)平调调薪:在调动次月予以调薪,按新岗位薪资标准执行,如新岗位工资标准低于原工资则不予调整

(3)降职调薪:在降职次月予以调薪,主要调整岗位职能等级薪资

以下人员不在年终调薪范围内:A、停职达到6个月以上者

B、服务年资未满6个月者

C、调薪当月正办理离职手续者

D、受处分者

E、考核不及格者

年终普调:1、公司原则上每年12月31日前经公司正式任用的在职员工都具有调薪资格

2、调薪原则上以员工的考核成绩作为工资调整依据

3、调薪基数为员工所处级别之工龄工资

4、按年终考核成绩调薪办法:成绩优秀者(91分及以上)调薪额度为:岗位工龄薪资基数 * 120%;良好者(81分及以上)调薪额度为:岗位工龄薪资基数 * 100%;合格者(71分及以上)调薪额度为:岗位工龄薪资基数 * 80%;70分以下者不升不降、不及格者可考虑辞退处理

特别优异者经总经理批准,可特别调整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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