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资管理考勤制度1、病假:假期薪资、津贴减半发放,病假半日(含半日)以上扣发当月全部全勤奖金
2、事假:扣发假期薪资、津贴
事假半日以上扣发当月全部全勤奖金
3、旷工:扣发当日薪资、津贴、扣发当月全部全勤奖金
并按规定罚款处分
4、迟到、早退: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当月迟到或早退超过三次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5、新进员工工作未满5个工作日自动辞职者,不予结算工资
6、连续旷工3日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日(含3日)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不予结算当月工资
7、未按规定提前申办离职手续,减扣薪资,具体见《用工管理规定》
薪资计算:(1)应付基本薪资 = 工作日数 * 基本薪资 / 26
(病假、事假、公假等按规定计算)(2)津贴:各项津贴按上班日数计算
(3)奖金、提成:见上述条款规定
(4)应补款项
(5)应扣款项
(6)其他
调薪:1、试用期调薪:员工试用并考核合格后,如试用期满在15日(含15日)以前者,当月工资按调整后工资执行;如试用期满在15日(不含15日)以后者,工资于次月予以调整
2、岗位异动调薪:(1)升迁调薪:在升迁次月予以调薪,主要调整岗位职能等级薪资
(2)平调调薪:在调动次月予以调薪,按新岗位薪资标准执行,如新岗位工资标准低于原工资则不予调整
(3)降职调薪:在降职次月予以调薪,主要调整岗位职能等级薪资
以下人员不在年终调薪范围内:A、停职达到6个月以上者
B、服务年资未满6个月者
C、调薪当月正办理离职手续者
D、受处分者
E、考核不及格者
年终普调:1、公司原则上每年12月31日前经公司正式任用的在职员工都具有调薪资格
2、调薪原则上以员工的考核成绩作为工资调整依据
3、调薪基数为员工所处级别之工龄工资
4、按年终考核成绩调薪办法:成绩优秀者(91分及以上)调薪额度为:岗位工龄薪资基数 * 120%;良好者(81分及以上)调薪额度为:岗位工龄薪资基数 * 100%;合格者(71分及以上)调薪额度为:岗位工龄薪资基数 * 80%;70分以下者不升不降、不及格者可考虑辞退处理
特别优异者经总经理批准,可特别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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