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比较具体规则在统计综合分析中,绝大部分方法都属于对照比较的方法
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统计比较是统计分析的基本方法
这里讲的统计比较规则是指进行统计比较所必须遵守的具体规则
主要有以下几点:1、统计比较事物的联系性统计比较的目的在于通过比较和对照,显现事物的差别、比例、联系程度和变化速度
因此,所比较的事物必须有联系才有意义
统计比较事物联系性规则是相对的,要具体分析判断,其主要依据是研究目的
依研究目的所确定的有联系的事物进行统计比较,才能发挥统计比较的效用才有意义
这是统计比较可比性规则的最基本的规则
2、统计比较指标涵义的一致性统计比较指标涵义的一致性主要指它的内涵和口径的一致性
不论进行静态比较或是 动态比较都必须遵守这个规则
指标涵义的一致性要从实质上看,而不能从形式上看
例 如,从形式上看,我国粮食产量和外国粮食产量指标名称全相同,但实际内容不同,不能直接比较
我国粮食(通称粮豆薯)产量中包括大豆和薯类,而外国粮食(通称谷物)产量中则不包括大豆和薯类
由于指标涵义和口径不一,就不能直接进行比较
3、统计比较时间限制的一致性一般来说,静态比较时应是同一时期或同一时点的数据
动态比较时,时期指标的时期范围应该一致,年度数据和前期的年度数据可以比较,月度数据和以前的月度数据可以比较
时点指标的时间间隔根据特殊分析说明的需要虽然可以不一致,但在通常情况下以一致为好
4、统计比较空间范围的一致性空间范围主要是指地区范围和组织系统范围
例如,省、自治区、市、县等的范围,各个组织机构、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的范围
它们有时会发生变化,这时,即使行政区划或组织系统的名称没有改,也不能直接进行比较(除非是要特地了解这种变化和结果)
5、统计比较指标的计算方法的一致性统计指标的计算方法与指标涵义和口径是相联系的,指标涵义不同,计算方法也就不 相同,但某些指标是可以按不同方法计算的,这时只有同口径、同方法的才可以进行比较
计算方法不同就不能比较,要比较就要进行必要的调整或换算
6、统计比较指标的计量单位的一致性表面看来,这个问题比较简单,但实际上这却是个相当复杂的问题,它涉及到计算对象本身的差别
实物指标表现的实物本身就有差别
钢材有各种不同种类和型号的,都以“万吨”为单位计算的生产量并不能准确反映生产成果
汽车也包含各种不同型号、不同载重量的,如果以“万辆”为单位计算,且仅为了粗略地了解数量,这种比较有一定的价值,但要作深入了解和研究,就远远不够了
因此,使用实物指标进行比较时既要求计量单位一致,同时要注意到计量单位一致时所存在的实物本身的差别
以货币为计量的价值指标问题更为复杂
就国内来讲,有各种不同的价格,而且经常发生变动
因此,就产生使用哪个环节的价格以及价格指标是否包括变动因素的问题
这些问题要按照研究目的来决定
总的来讲,可比性是统计比较的重要规则,也可以说是统计比较的前提条件
上述六个方面并不能概括可比性的所有问题,例如,由于社会结构不同、历史条件不同、风俗习惯不同等,会使得某些统计指标不能够用来比较
因此,可比性问题要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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