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鲁迅文学奖评选范围1、鲁迅文学奖评选体裁和门类包括: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含小小说)、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传记文学)、诗歌(含旧体诗词、散文诗)、散文杂文、文学理论评论、文学翻译
2、参加鲁迅文学奖评选的作品,须于评选年限内(评奖年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由中国大陆地区经国家批准的报纸、刊物、出版社和网站首次发表或出版,符合评选体裁、门类要求
3、中篇小说、短篇小说,以单篇形式参评;小小说、诗歌、散文杂文、文学翻译,以成书形式参评;报告文学、文学理论评论,以成书或单篇形式参评
结集作品,出版年月前四年内创作的内容须占全书字数三分之一以上
不接受多人合集、个人多体裁合集、合译与重译作品参评
4、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作品,以汉语译本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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