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海洋与渔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有关国际公约、条约;受委托研究起草全市海洋与渔业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制订本市海洋资源、渔业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组织编制全市海洋功能区域、海洋开发利用规划、海洋与渔业产业的发展规划,与有关部门合作组织编制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计划,并监督实施
1、组织实施对海洋的综合管理;监督管理国家、省授权范围的海域使用,依法实施海域使用许可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依法监督海洋设施建设、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参与审批并监督海洋、海岛、海岸带等重大工程项目以及开采海矿、海砂、海洋油气和海底电缆、光缆、管道的铺设、海上人工构造物设置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海域勘界等工作
3、负责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与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协助有关部门制订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防治海洋工程和海洋倾废对海洋污染损害以及渔业水域生态的环境保护工作;审核新建、改建、扩建海岸和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负责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以及渔业资源的增殖工作;管理国家、省分工的海洋自然资源和海洋公益服务系统;负责海洋防灾减灾和信息发布工作
4、依法行使海洋监察、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和渔船检验工作;维护渔业生产秩序,负责渔业抢险救助、渔业安全和渔业无线电通信监督及渔船管理工作;组织处理渔业海事纠纷及渔业船舶海损事故,会同有关部门对渔船建造企业进行资质认可;负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水生野生动物的防疫检疫工作
5、负责渔业行业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渔业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指导全市水产养殖、捕捞、加工 流通和远洋渔业开发活动;指导渔业经济体制改革、渔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渔业产业化工作
负责渔港、水产品市场、休闲渔业、现代化示范区的规划和建设;负责全市海洋与渔业信息网络、水产养殖病害防治网络建设和管理6、负责海洋与渔业的科技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兴海”、“科技兴渔”战略,组织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引导开发新兴海洋产业;指导海洋与渔业教育及标准化工作;组织科技攻关项目及成果应用推广
7、负责海洋与渔业的外事、外经工作,组织开展对国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有关海洋与渔业经济、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处理有关涉外事宜
8、负责组织指导渔业干部、渔民的业务技术培训和考试发证;负责办理远洋渔船船员证的技术资格审查工作
9、负责海洋经济与渔业产业的统计、信息工作,指导全市海洋与渔业行政管理工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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