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文学奖评选机构1.评奖工作由“重庆市文学奖评奖委员会”承担
2.评奖委员会
聘请重庆文学界有影响的作家、理论家、评论家和文学组织工作者出任评奖委员会委员,并负责终评工作
每一届评委会成员的组成应有更新,更新名额不少于评委总数的1/2
评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员若干名
主任、副主任人选由市作家协会党组提名
委员人选在专家库中抽签产生,人数以9—12人为宜
主任、副主任以及评委名单产生后,应由市作协党组批准,报市委宣传部备案
3.初评委员会
聘请市作协各创作委员会主要负责人(1人)及若干评论家、作家和理论家组成初评委员会
初评委员会在评奖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4、评奖委员会下设评奖办公室
评奖办公室设在市作家协会创作研究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评奖工作
5.评奖委员会组成后,须认真讨论评选标准,重申评奖纪律,统一思想,以确保评选工作的导向性、权威性与公正性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