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气环境分级比例城市比例 浓度分级 2002年 2003年达到二级 36.5 45.6三级 33.7 33.2劣三级 29.8 21.2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城市的居住人口占统计城市人口总数的36.4%,比上年增加10.3个百分点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对比(%)年 度 2002年 2003年二级 33.8 41.7三级 35.0 31.5劣三级 31.2 26.8大城市空气污染重于中小城市,10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中,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比例低
空气中主要污染物 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仍是颗粒物,54.4%的城市颗粒物浓度超过二级标准;空气质量劣三级的城市中80%的城市颗粒物超过三级标准
颗粒物污染较重的城市主要分布在西北、华北、中原和四川东部
与上年相比,颗粒物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城市比例增加9.1个百分点,超过三级的城市比例减少8.6个百分点
25.6%的城市二氧化硫超过二级标准
与上年相比,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超过三级标准的城市比例增加3.6个百分点
二氧化硫污染较重的城市主要在山西、河北、河南、湖南、内蒙古、陕西、甘肃、贵州、四川和重庆等地区
所有统计城市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均达到二级标准,但北京、广州等城市二氧化氮浓度相对较高
城市二氧化硫浓度分级比例(%)城市比例 浓度分级 2002年 2003年二级 77.6 74.4三级 13.9 13.5劣三级 8.5 12.1全国均值(mg/m3) 0.043 0.049一般居住区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年均值) 0.6mg/m3重点城市空气质量 113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中,37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40个城市空气质量为三级,36个城市空气质量劣于三级,分别占32.7%、35.4%和31.9%
47个全国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中,24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16个城市空气质量为三级,7个城市空气质量劣于三级,分别占51.1%、34.0%和14.9%
与上年比较,达标城市数增加6个,劣于三级城市数减少4个
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分级空气质量级别 113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 47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2002年 2003年 2002年 2003年二级城市数 30 37 18 24三级城市数 44 40 18 16劣三级城市数 39 36 11 7“两控区”二氧化硫污染状况 监测的340个城市中,有64个城市位于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二氧化硫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城市占39.1%;超过三级的城市比例占35.9%,比上年增加7.8个百分点
有116个城市位于酸雨控制区,二氧化硫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城市占75.0%,比上年减少4.5个百分点;超过三级的城市比例比上年增加2.7个百分点
“两控区”二氧化硫污染有所加重
酸雨状况 487个市(县)的降水监测结果显示,2003年降水年均pH值范围为3.67(江西省萍乡市)~8.40(甘肃省嘉峪关市)
出现酸雨的城市265个,占上报城市数的54.4%;年均pH值小于和等于5.6的城市182个,占上报城市数的37.4%;酸雨频率大于40%的城市138个,占28.4%
与上年相比,出现酸雨的城市比例增加4.1个百分点;降水年均pH值小于和等于5.6的城市比例上升了4.7个百分点,其中降水年均pH值小于4.5的城市比例增加2.8个百分点;酸雨频率超过40%的城市比例上升了7.2个百分点,酸雨污染较上年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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