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原则特点《国标》研制过程中,紧紧把握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先进理念,遵循三大基本原则
一是突出学生中心
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创新形式、改革教法、强化实践,推动本科教学从“教得好”向“学得好”转变
二是突出产出导向
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学合理设定人才培养目标,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更新教学内容,切实提高人才培养的目标达成度、社会适应度、条件保障度、质保有效度和结果满意度
三是突出持续改进
强调教学工作要建立学校质量保障体系,要把常态监测与定期评估有机结合起来,及时评价、及时反馈、持续改进,推动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首次颁布的国标有三大特点,一是既有“规矩”又有“空间”
可以把它概括为既有规定动作,又有自选动作,所谓“规定动作”就是对各专业类提出统一要求、保障基本质量
所谓 “自选动作”就是为各专业人才培养特色留有足够拓展空间,形象地说就是“保底不封顶”
二是既有“底线”又有“目标”
既对各专业类提出教学基本要求,也就是“兜底线、保合格”,同时又对提升质量提出前瞻性要求,也就是“追求卓越”;三是既有“定性”又有“定量”
既对各专业类标准提出定性要求,同时注重量化指标,做到可比较、可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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