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4.2模型创建

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4.2模型创建4.2.2由于施工图设计模型元素或深化设计模型元素往往没有考虑施工实施和管理的需求,施工过程模型应支持施工任务的开展

若基于施工图设计模型或深化设计模型创建施工过程模型,需要对模型元素进行必要的拆分或合并处理

模型元素拆分或合并应以工程WBS结构和施工流水段划分为依据

若施工信息不合适作为简单属性添加到模型或模型元素,可采用关联的方式将模型与施工信息集成

4.2.3竣工验收模型一般在施工过程模型基础上,通过增加或删除相关信息创建

增加的信息一般包括:质量验收、竣工验收信息

删除的信息一般包括:过程管理信息如进度信息,临时设施模型等

具体的竣工模型信息可参考12.0.2的条文说明

4.2.4保持模型信息与工程设计一致是BIM应用的基本条件,只有这样才能应用BIM正确指导工程施工

模型的变更信息应记录在模型里或关联文件中,备查、备用

4.2.5本条提出了可对模型或模型元素进行的操作:1增加:增加模型、增加模型元素;2细化:增加模型元素信息,几何形体与实际形体更接近;3拆分:单个模型过大时可将模型拆分为小模型,例如,按照专业或楼层拆分模型

将单个模型元素根据需求拆分两个或多个模型元素,例如,根据施工流水段划分对模型元素进行拆分;4合并:合并与模型元素拆分相对应,将两个或多个模型元素合并成一个整体;以及与模型拆分相对应,将两个或多个模型合成一个整体;5集成:一般指跨系统、异构数据的模型综合

一般地,单一BIM软件不能提供上述全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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