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伦理学研究对象

新闻伦理学研究对象科学地界定一门学科的研究对象,对一门学科的建构关系甚大

新闻伦理学的研究对象究竟应该如何界定,在还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基本上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新闻伦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

持这种意见的代表是两部新闻学辞典对"新闻伦理学"辞条的表述

1984年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由余家宏等编写的《新闻学简明词典》:新闻伦理学是"研究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产生与形成规范的科学";1993年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由甘惜分主编的《新闻学大辞典》:新闻伦理学是"研究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形成及其规律的学科

"另一种意见认为,新闻伦理学的研究对象除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外,还应该包括新闻媒体的道德功能

持这种意见的代表,是中国新闻学院周鸿书教授在1995年出版的《新闻伦理学纲要》一书中所作的阐释

作者认为两部辞典的表述,把新闻伦理学研究的范围划定的过窄,忽略了新闻媒介的社会道德功能

作者的见解是:"新闻伦理学是以新闻道德现象为研究对象,并视其为研究的唯一客体

它是阐明新闻道德的起源、发展及其社会作用,揭示新闻道德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学说;是用一般伦理学的原理、原则解决新闻实践活动中人与人的道德关系、行为规范,以及新闻媒介的社会道德功能的一门科学;还是研究新闻从业人员道德品质和道德修养的一门学问

"上述两种意见的着眼点不完全相同,前一种意见的着眼点是一个,即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后一种意见的着眼点是两个,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新闻媒介的社会道德功能

周鸿书的著作出版后,华中理工大学新闻系副教授周秦颐在《新闻伦理学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辨析》一文中,赞同前一种意见,对后一种意见则表示了不同的看法

作者认为,尽管新闻传媒的道德功能与新闻职业道德有着紧密联系,但由于二者还存在着重大的区别,所以新闻传媒的道德功能不能成为新闻伦理学的研究对象

为什么?作者这样论述道:"新闻职业道德是对人--新闻工作者的道德要求的反映,而新闻传媒的道德功能,是对产品--新闻传媒的道德作用的要求

前者研究新闻工作者在新闻实践活动中的种种道德现象,无疑应是新闻伦理学研究的对象;后者研究新闻传媒在社会道德建设中有什么作用以及怎样发挥作用,如同研究新闻传媒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法制等方面的建设中有什么作用以及怎样发挥作用一样,是新闻传播规律研究的重要内容,而新闻传播规律,正是新闻学的研究对象

"作者进一步论述道:"新闻传媒在促进或危害社会道德建设方面的经验与教训,是历史新闻学的研究对象;当前我国新闻传媒在社会道德建设中的地位、作用、任务,是理论新闻学的研究对象;新闻传媒如何在采、写、编、评等业务活动中实现促进社会道德建设的功能,是应用新闻学研究的对象

总之,新闻传媒的道德功能,属于新闻学的研究对象,而不宜划为新闻伦理学的研究范围

"讨论针锋相对,颇有意义

一门学科的研究对象,不是取决于我们的主观愿望,而是由这门学科所要解决的特殊矛盾的任务规定的

所以,要界定一门学科的研究对象,就要弄清这门学科所要解决的特殊矛盾是什么,方能准确地把握该学科的研究对象

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基本赞同周泰颐文章的见解,新闻伦理学研究的对象应限制在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范围之内,我们认为这也就是这门学科所要解决的特殊矛盾

其实,这个范围要研究的内容并不狭窄,它包括:(1)新闻职业道德的起源、形成和发展的历史及其规律;(2)新闻职业道德的原则与规范;(3)新闻职业道德与市场经济;(4)新闻职业道德与新闻媒体行为;(5)新闻工作者的道德义务与道德责任;(6)新闻传播行为的道德选择与道德评价;(7)新闻职业道德误区;(8)新闻职业道德与法律法规;(9)新闻工作者的道德自律与他律;(10)新闻工作者的道德品质与道德修养;(11)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新闻伦理道德思想;(12)中外新闻伦理道德的比较和互动;(13)网络新闻道德,等等

当然在研究过程中,较多地关注新闻媒体的社会道德功能,并把这种关注和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联系起来考察,也是完全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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