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培养规格学制与学位法学本科专业基本学制为4年
各高校可在四年制模式基础上,实行弹性学制,但修业年限不得低于3年
学生完成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考核合格,准予毕业
符合规定条件的,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知识要求了解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基础知识,牢固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并形成合理的整体性知识结构
能力要求(1)具备独立自主地获取和更新本专业相关知识的学习能力
(2)具备将所学的专业理论与知识融会贯通,灵活地综合应用于专业实务之中的基本技能
(3)具备利用创造性思维方法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和创新创业实践的能力;(4)具备较高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外语能力
素质要求(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掌握法学专业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
(3)养成良好的道德品格、健全的职业人格、强烈的法律职业认同感,具有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4)具备健康的心理和体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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