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发展变迁1963年3月22日,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批准,开始筹建内蒙古草原科学研究所
1964年3月20日,中国农业科学院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科学院形成统一意见,在将内蒙古草原科学研究所加以充实的基础上建立国家草原所,挂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和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研究所两块牌子
4月,内蒙古草原科学研究所已初具规模,所内已设有草原利用、草原改良、牧草饲料栽培、植物保护和牧草生理5个研究室及中心化验室
5月,内蒙古草原科学研究所由内蒙古自治区畜牧厅移交内蒙古自治区农牧科学院领导,办公地点也由八里庄的内蒙古畜牧兽医研究所迁至五里营的内蒙古甜菜研究所原所址
7月,国家科委同意中国农业科学院与内蒙古自治区农牧科学院在内蒙古草原科学研究所的基础上建立国家草原研究所
8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科学院党委副书记胡汉林同志和内蒙古草原科学研究所负责人王明昶同志一行前往兰州,从中国农业科学院西北畜牧兽医研究所将11名大学生接回草原所
从此,中国第一所国家级草原科学专业研究机构——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正式搭建完成
1965年1月,中国科学院院长郭沫若为草原所题写贺辞
6月,根据农业部和国家编委文件精神,将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研究所下设的5个草原改良试验站(即呼盟莫达木吉、锡盟查干敖包、乌盟伊克乌苏、伊盟乌兰柴登和巴盟锡林高勒草原改良试验站)划归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领导
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草原所和全国其他科研单位一样陷入一片混乱,机构隶属关系变化不定,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大规模连续性的科研活动很难正常进行,科研人员被下放到基层,科研工作几乎处于停顿状态
1976年8月,草原所承办了为期3个月的国家农林部在锡盟镶黄旗召开全国牧区草原建设现场会议,提出要坚持贯彻牧区“以牧为主,多种经营”和半农半牧区“农牧并举,全面发展”的方针政策
1979年10月,草原所第一届学术委员会成立
1983年4月,草原所劳动服务公司成立
1985年,草原所重新调整了方向和任务,确定草原所是一个以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的草原科学研究机构
1993年,草原所完成了建所30年科技成果的清理、分类和登记,编印出127项主要科技成果名录,完成了建所30周年成就展
2002年,草原所被确定为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进一步明晰了草原所在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中的定位和作用
2004年,草原所根据科技部、财政部、中编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农业部等九个部门所属科研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按照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的要求,结合该所的实情情况,制定了《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科技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与之配套的8个附属文件,全面启动了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2005年,草原所对所内以往制订的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编印了“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规章制度汇编”,共包括41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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